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10月14日在公司五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马兴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证管办巡检的整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1,500万元建设中药饮片配送中心和仓储工程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普宁市长春路中段,毗邻公司总部,总占地面积约4,9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设周期约为6个月。
    上述议案中的第一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