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8月1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经检查,参加会议的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中期报告及报告摘要》;
    二、对公司2002年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02年上半年的运作情况和经营决策进行了认真严格的监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的决策和执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存在违法经营问题。
    (2)、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公司财务核算健全,会计事项的处理、报表的编制及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会计准则和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要求;公司2002年度中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