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4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董事应到7名,实到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马兴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投资8,000万元建设中药饮片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8,000万元,利用位于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区内公司所购置的部 分工业土地,建设厂房面积约11,000平方米。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6, 800万元, 配套流动资金1,2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拟向银行借入资金5,000万元, 利用企业自 有资金3,000万元。该项目建设周期约为6个月, 达产后每年可生产高等级中药饮片 600-700吨;项目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690万元,新增利润985万元, 项目 投入产出比为1:0.98,投资利润率为12.31%。
    本议案须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三、决定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29日召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02年5月29日上午9时(会期拟定半天)
    2、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审议事项:
    1)、《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2001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7)、《关于提名王南金同志和李定安同志为公司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报告》;
    9)、《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预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公司内部信息披露控制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向中信实业银行申请7000万元期限一年授信额度》的议案;
    16)、《关于投资8000万元建设中药饮片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2)、截止2002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
    5、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2年5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2)、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原件 (式件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 书原件和股东帐户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 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5月21日下午4:30)。
    3)、登记地址:广东省普宁市长春路本公司秘书处。
    联系人:邱锡伟、温少生
    联系电话:(0663)2917777-8009
    传真:(0663)2916111
    邮编:515300
    4)、其他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2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定安先生为广东康美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 以上的 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 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0日于普宁市
    附件3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南金先生为广东康美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 以上的 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 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术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10日于普宁市
    附件4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定安, 作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定安    2002年4月10日于广州
    附件5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南金, 作为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 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 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可依 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 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南金    2002年4月11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