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接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核定本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4亿元,该限额有效期至2008年4月底。本公司将根据《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发行4亿元短期融资券,本次融资券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较传统银行信贷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有关本公司短期融资券发行的详情可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