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11月19日在公司 五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兴田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鉴于本公司已在2001年7月19日偿还原于2001年1月19日向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 行的半年期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在2001年10月23日偿还原于2000年10月27日向交 通银行普宁支行的一年期借款人民币1800万元。为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同意本公 司向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4500万元, 由公司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半年;向交通银行普宁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000 万 元,贷款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