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分红(税前):每10 股派2元人民币,即每1 股派0.2 元人民币
    ●现金分红(税后):每10 股派1.8 元人民币,即每1 股派0.18元人民币
    ●资本公积金转增:每10 股转增2.5 股
    ●股权登记日:2006 年4月10 日
    ●除权(除息)日:2006 年4月11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 年4月1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 月14 日
    一、本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06 年3月27 日召开的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6 年3 月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二、200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 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二○○五年度,公司以2005年末总股本15966万股为基数,发放每10股2元的红利(含税),即每1股派0.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1,932,000元的红利。
    2、 公司2005 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05年末总股本1596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
    3、 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流通股个人股东所得税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 股派1.8元人民币,即每1 股派0.18 元人民币。流通股股东中机构投资者、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0.2 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4 月10日;
    2、除权(除息)日:2006 年4月11 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 年4月12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 年4月14 日。
    四、分红转增发放对象
    截止2006年4 月10日15:00 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非流通股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向股东发放。
    3、 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国家持有股份 4,858,000 1,214,500 6,072,500 3.04%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2,741,500 685,375 3,826,875 1.71% 3、境内一般法人持有股份 78,610,568 19,652,642 9,826,320 49.24%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0,949,932 2,737,483 13,687,415 6.86%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97,160,000 24,290,000 121,450,000 60.8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 62,500,000 15,625,000 78,125,000 39.15%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其他 股份总额 159,660,000 39,915,000 199,575,000 100%
    七、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079元/股。
    八、有关咨询事项:
    1、咨询机构: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上海虹桥路2239号
    3、咨询电话:021-62623388-131 传真:021-6261008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