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4年4月20日
    除息日:2004年4月21日
    红利发放日:2004年4月26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的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3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4年3月10日召开的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3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2003年末总股本7,98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剩余未分配利润1769.95万元结转下一年度。
    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股利为每股0.0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0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4年4月20日
    2、除息日:2004年4月21日
    3、红利发放日:2004年4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4年4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公司社会公众股、国家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其他非流通股股东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上海虹桥路2239号,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电话:021-62623388
    3、传真电话:021-62610088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