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大股东--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兰炭集团”)的通知,兰炭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4200万股股份(占我公司股本总额的21%)质押给兰州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为其进行银行贷款提供出质,质押期限2004年2月12日至2005年2月12日,该项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目前,兰炭集团持有我公司股份总数为11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
    特此公告。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