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8月16日上午在公司招待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王军委托杨立新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上(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