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3月12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方威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方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选举闫奎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附后)。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二、《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方威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何忠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定于2007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7年3月30日上午10:00时。
    (2)、地点: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4.参加人员:
    (1)2007年3月23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亲自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5.出席会议登记办法及时间:
    (1)登记办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07年3月29日,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2:00时--6:0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730084
    联系电话:0931-6239219
    传 真:0931-6239221
    联 系 人:马 杰
    附一:授权委托书
    附二:简历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3月12日
    附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如下:
    一、表决指示如下:
    《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何忠华 赞成□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附二:简历:
    1、闫奎兴先生简历:
    闫奎兴,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辽宁省新宾县人,工商管理研究生学历,化工高级工程师。1983年3月至1999年12月历任抚顺特钢炼钢厂助理工程师、团委书记、段长、党委书记、厂长等职;1999年12月至2005年10月任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5年10月至今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0月至今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何忠华先生简历:
    何忠华,男,满族,1964年10月出生,辽宁抚顺市人,经济学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3年6月至1995年6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经理,1995年7月至1998年8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望花支行行长,1998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副行长,2000年11月至2004年12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经营处长,2005年1月至今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