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获悉,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辽宁方大)已于近日办理完毕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的10323万股股份过户手续,辽宁方大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1.62%,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由于辽宁方大收购本公司股份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辽宁方大已将本次收购、豁免等相关文件上报中国证监会,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中。
    特此公告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