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公告如下:
    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