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2日获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6]47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