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二○○五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朱冬生先生主持。
    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和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的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 通过《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同意《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同意《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同意《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同意《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同意《关于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7、同意《关于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的预案》;
    8、同意《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9、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10、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同意《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制药有限公司之原料药采购协议》,同意本公司向扬州制药有限公司每年采购不超过5000万元的原料药供本公司出口之用;
    12、同意《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13、同意《公司200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14、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同意将以上第1、2、3、4、6、7、8、9、10、11、12、14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认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召集、召开、表决的程序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无其他议题。
    特此公告。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