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2月7日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1月27日以邮件、传真、电话的方式全部发出并确认。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长徐君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05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列席了四届四次、四届六次和四届九次董事会,出席了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守法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
    1、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制度,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从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出发,恪尽职守,勤勉诚信,未发生违反法律、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关于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未发生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事会认真审核了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0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关于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
    2002年12月公司获准发行6,000万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共募集资金28,446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均与招股说明书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截止上一报告期末,募集资金投资已全部完成,未涉及项目变更事项。该项目已投入实际运营。
    4、关于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了所持有的台州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计200万元,占该公司股份的7.14%,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公开招投标程序中标后,与台州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台州市明日花园二期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为该工程提供施工劳务。这一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合同价格为符合市场实际情况的招投标中标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已作出将该关联交易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决议。
    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关于公司利润实现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对2005年度的盈利进行过预测,不存在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的差异。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三、 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一致认为:
    1、公司2005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台州市明日花苑二期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的议案》。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