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分别和建设银行杭州钱江支行、杭州市商业银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5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杭州市钱江四桥(复兴大桥)经营权转让项目。本次借款事项已经2005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杭州市钱江四桥(复兴大桥)经营权转让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05年11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2005-011号:关于《杭州市钱江四桥(复兴大桥)经营权转让合同》正式签署的公告。
    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和建设银行杭州钱江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为:借款金额25,0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权。还款期限10年,年利率5.814%。该笔借款由杭州市商业银行向建设银行杭州钱江支行出具银行付款保函,保函期限为10年。
    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商业银行签署的借款合同主要内容为:借款金额25,0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权。还款期限10年,年利率5.814%。该笔借款由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将从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获得补偿费的部分权利(45,000万元)作为质押,质押期限为10年。
    2005年12月2日,借款金额50,000万元已由银行划入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帐户。同日,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将76,500万元划入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帐户,杭州市钱江四桥(复兴大桥)经营权转让项目正式启动。
    根据《杭州市钱江四桥(复兴大桥)经营权转让合同》,杭州市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于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支付经营权转让费之日起计算和支付补偿费,每年分四次等额支付,第一笔补偿费将于3个月后的第2天付款。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