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4年底收到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本公司为杭州市石桥立交工程的中标人。2005年3月22日,本公司与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总公司签订了《杭州市石桥立交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总标的为人民币363,178,559元,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合同工期531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为确保“西湖杯”,力争“钱江杯”。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