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送红股0.2股(含税),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4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34元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6股;每10股转增6股
    ●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4日
    ●除权除息日:2006年4月5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 2006年4月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0日
    一、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5年底总股本40,151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共送出现金红利160,604,000.00元,股票红利80,302,000元,剩余利润185,363,428.58元转下一年度。
    2、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2005年12月31日股本40151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
    3、发放年度:2005年度
    三、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4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4月5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 2006年4月6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4月10日
    四、本次派现、送股、转增对象
    截止2006年4月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本次派现、送股、转增的实施办法
    1、派送现金的办法:
    (1)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送红股、派送现金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4元;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股东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40元。
    (2)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法人,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后,登记结算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金红利。
    2、派送红股及转增股本的办法
    本次向全体股东派送红股和转增股本的股份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原则是所有股东按照规定先享有整数送、转股,送转过程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登记结算公司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转股方案。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个工作日自动计入投资者帐户。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小计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257,357,165 51,471,433 154,414,299 205,885,732 463,242,897 3、其他内资持股 1,152,835 230,567 691,701 922,268 2,075,103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43,000,000 28,600,000 85,800,000 114,400,000 257,4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401,510,000 80,302,000 240,906,000 321,208,000 722,718,000
    七、实施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56元人民币。
    八、咨询联系办法
    咨询部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戚后勤、黄耀盟
    联系电话:021-68864621
    联系传真:021-68865615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2楼
    邮政编码:200120
    九、备查文件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