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本公司部分董事将于12月28日集中到北京参加会议,故公司原定于2005年12月28日召开的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前至2005年12月26日上午9时举行,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时间以及其他事项不变(原通知详细内容见2005年11月23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