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10月15日在江苏分公司2楼会议厅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于反修先生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监事应到13人,实到11人,委托参加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草案)》,并发表监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实施住房货币化补贴是国家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解决企业职工住房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公司制定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房货币化补贴实施办法(草案)》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实施对住房货币化补贴,进一步深化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妥善解决职工的住房历史问题,为职工提供了工作、生活的基本物质条件,稳定公司职工队伍,增强职工凝聚力,推动公司更快、更好的发展。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