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告,经国家经贸委经贸产业〖2002〗862号文批准,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实施了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后,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由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一家变为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三家股东。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86125万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125万元。股权结构为: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股份数额136784万元,占总股本的73.5%,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数额31690万元,占总股本的17%,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份数额17651万元,占总股本的9.5%。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三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