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7年5 月21日接实际控制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通知,实际控制人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于5 月18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签署了《准东帐南东矿区开发战略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在国家有关政策及行业和区域规划的指导下,按照煤电化运一体化思路对准东帐南东矿区资源进行全面开发,建设大型煤化工基地。
    与此同时,公司与新疆石河子开发区经济建设发展总公司还签署了《合作开发新疆铁列克井田协议书》,共同开发位于新疆吉昌回族自治州呼图壁县的铁列克井田。
    本次合作建设开发的有关具体事宜,公司将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