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081.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55%),第五大股东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81.69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5%)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081.00万股和981.69万股质押给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质押期限自2002年8月7日至2002年9月27日,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