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于2005年5月19日以通迅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东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根据《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原定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需后延。董事会决定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由已发通知的2005年5月27日延期至2005年6月2日上午9点(星期四)召开,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人员、参加会议登记办法等其他事项均不作变更。审议议案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见200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西昌电力公告2005-06号)和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见2005年5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西昌电力公告2005-11号)。
    2、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提交延期后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见本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新增临时提案公告》2005-17号)。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