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4月28日收到股东单位凉山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股权18.37%)提出的《关于增加提请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议本公司与中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四川省木里河、水洛河水电资源。以三家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进行经营与开发。设立公司方案如下:
    公司名称:四川木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公司注册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
    公司经营范围:木里河、水洛河的水力资源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各电站到盐源县城的输变电工程投资、建设、运行、维护。电能的生产和销售;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水利水电物资、设备采购。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中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院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投资各方出资从合同签署之日起20日内出资到位。
    四川木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木里河、水洛河的电站工程建设资金来源:1、注册资金;2、注册资金以外的项目资本金缺口,由投资各方按现有出资比例增加投资,并按工程进度要求到位;3、其他资金缺口,由设立后的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建设贷款解决。
    二、建议本公司与中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共同投资合作开发四川省永宁河水电资源。以三家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进行经营与开发。设立公司方案如下:
    公司名称:盐源永宁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公司注册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
    公司经营范围:永宁河三级水电站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4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9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中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院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投资各方出资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月内到位。
    永宁河三级电站送出的输变电工程由本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行维护。
    上述合作约定设立公司,具体手续由本公司主要负责承办,其他出资各方积极配合。
    本公司于2005年4月30日以通迅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7人。公司监事会部分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凉山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关于增加提请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临时提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提出程序合规,提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发展需要,会议全票通过将该临时提案提交二00四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