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分别是:张斌、罗俊、王成珍、谢飞、杨承斌、张良宾、李众江、郝江波、冯德荣、谭启、祝剑秋、陈野华、王波、庞小锋、彭启发、吴大器、魏现州,监事会成员窦林强、兰翔、肖铭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讨论了本公司协议转让华西证券股权事宜:
    本公司二00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华西证券股权议案,即:本公司分别购买成都电业局都江堰电力公司持有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0万元股权,四川剑南春融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股权,成都金骊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元股权。公司于2003年11月17日与上述三家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股权转让款项之后,公司积极协助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促进股权转让过户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于本次购买华西证券股权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才可能办理股权转让过户手续。经过一年多来的报批工作,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已下达了不予批准的文件。因此,为了将公司已支付的股权转让资金及时收回用于发展公司主业,实现董事会把主业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同意转让上述已拟收购的全部股权,同时转让本公司现持有的华西证券有限公司股权。会议决议如下:
    一、同意向四川科联博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股权,每1元股权拟转让价格1.05元,转让金额为525万元;
    二、同意本公司向四川和易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本公司与成都金骊实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和《股权托管协议》约定,受让成都金骊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元股权,拟转让价格3150万元;
    三、同意本公司向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与成都电业局都江堰电力公司于2003年11月1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和《股权托管协议》约定,受让成都电业局都江堰电力公司持有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0万元股权,拟转让价格8400万元;
    四、同意本公司向四川省新力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与四川剑南春融信投资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17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和《股权托管协议》约定,受让四川剑南春融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华西证券5000万元股权,拟转让价格5250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合计转让总金额为17325万元,按《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在经本次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会议同意将本次四项股权转让事宜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