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5-37),披露本公司和关联方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木里县木里河大沙湾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木里河公司"),开发木里县木里河流域水电资源事宜。木里河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注册地四川省木里县,本公司出资144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四川九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600万元,出资比例为60%。
    木里河公司成立后,合资双方通力合作,努力克服恶劣自然条件和公司前任大股东恶意制造担保危机的影响,认真搞好沙湾电站项目的各项工作,到目前为止,沙湾电站建设工程已全面展开。
    木里河公司沙湾电站项目装机容量24万千瓦,共需项目建设贷款十六亿元,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各申请项目建设贷款捌亿元整,并分别得到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的批准。
    2007年6月18日,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向木里河公司"四川省凉山州木里河沙湾水电站项目"发放的首期项目建设贷款肆亿元到帐;2007年6月20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向木里河公司"四川省凉山州木里河沙湾水电站项目"发放的首期项目建设贷款肆亿元也已经到帐。至此,木里河公司沙湾电站项目首期建设贷款捌亿元已经全部到位,目前该工程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