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收到第三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712.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8%)通知,四川省电力公司分别与凉山州投资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宁南县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54.3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普格县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西昌市开源财务公司 (持有公司股份1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签署了《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上述四家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分别将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全部转让给四川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四川省电力公司将合计持有西昌电力股份5527.246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比例为15.16%,成为西昌电力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等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当事人
    《股份转让协议》各方当事人为:
    受让方:四川省电力公司
    出让方:凉山州投资公司、宁南县电力公司、普格县电力公司、西昌市开源财务公司。
    (二)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1、凉山州投资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让其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720.00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1.97%,本次交易完成后,凉山州投资公司将不再持有西昌电力的股份;
    2、宁南县电力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让其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554.346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1.52%;本次交易完成后,宁南县电力公司将不再持有西昌电力的股份;
    3、普格县电力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让其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360.00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1.00%;本次交易完成后,普格县电力公司将不再持有西昌电力的股份;
    4、西昌市开源财务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让其所持有的西昌电力股份180.00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0.49%;本次交易完成后,西昌市开源财务公司将不再持有西昌电力的股份。
    上述四家公司共计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出让了西昌电力股份1814.346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4.98%。
    (三)拟转让股份的价格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参照2006年12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公开拍卖成交价,协议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3元,价款共计人民币4408.86万元。
    履行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四)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在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付至出让方指定帐户。
    (五)未来展望
    四川省电力公司受让西昌电力的股份后,作为西昌电力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本着有利于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原则,促进西昌电力的科学快速发展。
    (六)协议的成立、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批准后生效。
    二、四川省电力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省电力公司
    注册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6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贰亿肆仟万元
    注册号码:5100001805138
    组织机构代码:62160110-8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主要经营范围:水、火、油、电、气、核、地热发电;水、火、电、热电的购销,输电、变电、配电站(所)的论证、勘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接电和技术咨询;电力技术服务;电器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铁塔,电杆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和技术咨询;电网的统一规划,发电管理、调度;电力工程项目论证、招标、电力工程承包。
    税务登记证号码:510104621601108
    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63号
    邮政编码: 610041
    四川省电力公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国家电网公司 |100% 四川省电力公司
    四川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为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72.4亿元。经营范围:输电、配电。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544.8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11.94亿元,净利润10.40亿元。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公司包括四川启明星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启明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电力建设管理公司、四川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阿坝州水利电网资产经营公司、四川国华荏原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川电力设备经营中心、四川电力工业勘察设计院、四川启明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电力建设三公司、四川电力建设二公司、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四川电力进出口公司等。
    国家电网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经营输电、变电、配电等电网资产的特大型企业。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国家电网公司是国家电网投资和经营的主体,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负责投资、建设和经营跨区域输变电工程和联网工程,负责三峡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调频、调峰电厂的投资、建设与经营,也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的出资者之一。
    三、其他事项
    (一)出让方所持有的全部西昌电力股份均处于股权分置改革限售期以内,四川省电力公司同意继续履行出让方在西昌电力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
    (二)四川省电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正在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有关报批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之中。
    (四)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本次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