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从公司股东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集团")处获悉,朝华集团于2002年12月29日在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200号高科技发展大厦C座1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02年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朝华集团以自有资金收购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立信")持有的本公司1,081万股法人股和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正东大")持有的本公司981.69万股法人股的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四川立信和深圳正东大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朝华集团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477.1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13%,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了解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