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由姚雄杰等人组成)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公告:
    除本公司披露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同类议题形成了两份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相关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尚待解决以及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尚待确定外,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姚雄杰等人组成)    200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