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2004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就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事项作了报告。目前,双方董事会仍在协调中,本公司仍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由于不能按期披露年报,本公司股票可能从2004年5月1日起停牌,直至披露年报的交易日上午10:30复牌,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如本公司在2004年6月30日前仍无法披露年报,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由姚雄杰等人组成)
    200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