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即收回表决票八张),董事祝迪润先生因出差在外,未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以通讯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中信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三山支行项下的贰仟万元人民币借款将到期,同意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三山支行申请展期,展期期限至2004年6月28日。表决结果为:赞成八人,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壹仟陆佰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鉴于公司与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将到期,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福州屏东支行申请十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壹仟陆佰万元人民币用于归还上述将到期贷款。表决结果为:赞成八人,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