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3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发生文字输入的错误,特更正如下:
    公告中原第四条中“向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贰仟万元人民币”更正为“向光大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贰仟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