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3月 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通知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收到第一大股东王栋(持有公司198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3%)提交的《关于改选公司部分监事的提案》,鉴于公司股东监事顾伟先生工作繁重,难以兼任本公司监事职务,提名林全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林全,男,1969年4月出生,毕业于闽江大学,自2002年至今在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网络信息部负责人。
    三、以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ST特别处理的报告》。
    经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5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941万元,公司的股东权益为10975万元,每股净资产1元为正值,已连续两年实现盈利。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消除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特别处理的情形,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的管理和经营也逐步恢复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实际情况,申请撤销对司股票交易实行的ST特别处理警示。
    四、以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附件《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以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将以上第一、二项议案提请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