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