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公安厅签发的股份冻结通知书(闽公经字[2005] 061号),将公司股东李少林持有的我公司社会法人股630万股予以冻结,被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3%。冻结时间从2005年6月13日起至2005年12月12日止。
    特此公告。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