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特作如下公告:
    公司目前无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