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鉴于公司现已披露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我公司股票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
    特此公告。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