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1月16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41号《关于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的批准。此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的国有法人股股东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南京南瑞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股份具有流通权。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