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晨光航天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年9 月 11日公司召开的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以本公司2001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2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
    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300000元。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10月24日,除息日为2001年10月25日,红利发放日 为2001年10月29日。
    三、派息对象
    本次派息对象为截止2001年10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派息办法
    1 、 社会公众股东的股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01年10月29日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 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 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 待投资 者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登记公司确认后, 登记公司即将该投资者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 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投资者在办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到现 金红利。
    2、国有法人股股东和自然人发起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财务部直接发放。
    3、若社会公众股东于2001年10月24日办理了转托管,其本次股息仍在原托管证 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正学路一号
    咨询电话:025—2413078转2038、8838
    传真:025—2407656
    联系人: 张智秀 胡运录
    特此公告
    
南京晨光航天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