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6月10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以现场方式于2005年6月25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卢勤董事长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向交通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均为信用授信额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佛山市科达石材机械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市科达石材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其向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支行申请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以上第一至三项议案,需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