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5年3月18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经北京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4年净利润50,580,713.5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43,071.36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2,521,535.68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016,106.51元,加上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9,606,807.90元,减去发放2003年度现金股利29,862,000.0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92,760,924.41元。
    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4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99,5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5年5月11日
    2、除息日:2005年5月12日
    3、红利发放日:2005年5月18日
    三、分配对象
    截止2005年5月11日下午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配实施办法
    1、流通股个人股东、自然人发起人股股东本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现金红利按20%的税率应缴税0.06元/股,因此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24元/股。流通股机构投资者、社会法人股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30元/股。
    2、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红利发放前一个交易日,将投资者应得现金红利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社会法人股、自然人发起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有关咨询事项:
    1、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大都工业区。
    2、咨询联系人:朱朝阳
    3、咨询电话:0757-23832999-816 传真:0757-23833869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