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3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并于2003年12月5日在上述报纸刊登了《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卢勤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
    日前,接卢勤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对其报送的《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出具了无异议函。
    有关本次股权收购的具体情况见《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