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OO三年四月十七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九人,实到监事七人,监事郭亚晋先生委托监事孔洪水先生出席了会议,监事陈卫先生因故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通过《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二、同意通过《2002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
    三、同意通过《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四、同意通过《200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逐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工作认真负责,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在执行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200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内容合法、公平,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