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15日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7月26日在曲靖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公司副董事长王洪江、董事谢朝东,独立董事朱锦余因公务出差未能参会,分别授权委托董事长朱崇仁、董事龚陆琪、独立董事邓志民参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崇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下列事项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分支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营业执照证件管理,根据公司分片区管理原则,需注销公司动力厂、公司技术开发部、昆明经营部、南海经营部的营业执照,同意注销公司上述分支或内部组织机构。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