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4 年12月8 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传真会议召开前,公司监事会主席曹忠奎先生就会议表决事项,安排董事会秘书分别以传真通讯方式送达7 名公司监事。经公司监事审议后,分别以传真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临时)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申请人民币总额度贰亿元的综合授信提案。
    经全体监事以传真投票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此事项。随着募股资金项目即将竣工,试生产准备工作的展开,项目生产运作过程急需必要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因此,为了满足公司未来经营性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意向中国光大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申请人民币总额度不超过2.00 亿元整的短期综合授信,期限为1 年,日期自银行批准本公司授信申请并双方签订授信协议文本的生效之日起;担保方式为信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光大银行昆明白云路支行协商签署《综合授信合同》协议,由公司经理层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授信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综合授信额度下的具体事宜。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 四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