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 年9 月24日上午在公司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 人,代表公司股份数101,871,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7%。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崇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与中国工商银行订立借款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71,317 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弃权0 票,反对0 票。大会以101,871,317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二、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243,253 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7.42%;弃权0 票,反对2,628,064 票。大会以99,243,253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7.42%。
    三、关于调整公司部份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刘宗全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01,871,317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弃权0 票,反对0 票。大会以101,871,317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关于选举陈耀光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01,871,317 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弃权0 票,反对0票。大会以101,871,317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四、关于2004 年度续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71,317 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弃权0 票,反对0 票。大会以101,871,317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五、关于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71,317 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弃权0 票,反对0 票。大会以101,871,317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六、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71,317 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弃权0 票,反对0 票。大会以101,871,317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七、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71,317 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弃权0 票,反对0 票。大会以101,871,317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八、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71,317 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弃权0 票,反对0 票。大会以101,871,317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九、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871,317 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弃权0 票,反对0 票。大会以101,871,317 票同意通过本议案,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