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04年11月29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并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中文名称由“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ANHUI CHANGJIANG AGRICULTURAL EQUIPMENT CO.,LTD”变更为“CHANGJIANG & JINGGONG STEEL STRUCTURE(GROUP)CO., LTD”,公司住所由“六安市江淮路28号”变更为“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经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股票简称自2004年12月6日起由“长江股份”变更为“长江精工”,股票代码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