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方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数量:人民币3000万元
    投资期限:2002年7月30日至2002年12月15日
    投资项目名称:委托国债组合投资
    投资收益率:年利率7.2%
    一、投资概述
    本公司2002年7月30日在合肥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国债组合投资的合同,委托金额3000万元,委托期限2002年7月30日至2002年12月15日,年收益率7.2%,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委托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投资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2001年1月8日成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17.05亿元,法定代表人:汪永平,公司经营范围: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支付;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三、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债委托投资旨在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多方位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本公司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安徽长江农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