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召开。本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参加表决的董事应为15名,实为1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在保证董事充分表述意见的前提下,经通讯表决,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赞成的15人,反对的0人,弃权的0人。
    特此公告
    晋西车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